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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May

    转载:“SP看来要地震”

      秘晤27家无线音乐相关企业,中移动保护知识产权实质动作
      “SP看来要地震” 
      
      据一唱片公司总经理分析,“一旦唱片公司同中国移动直接签约,意味着以无线音乐为主要收入来源的SP将面临较大的竞争压力。”
      
      “移动要怎么样?”“SP会成什么样?”
      4月20日,成都市郊鱼凫国都温泉大酒店笼罩在一片紧张的氛围中。掌上灵通主管运营的高级副总裁许四清和他的同伴刚一走出房间,立马被门外其他26家企业的负责人团团围住。
      门内,中国移动通讯集团增值业务部相关人员正襟危坐,准备一对一召见这些企业。而掌上灵通是20日首先被“召见”的SP企业。
      一位获得掌上灵通回答的SP老总在电话里告诉记者:“掌上灵通说得‘危言耸听’,SP看来要地震。”
      这场可能让SP“地震”的会议全称是“中国移动无线音乐研讨会”,20日开始,为期3天。国际四大唱片公司(百代、环球、索尼&BMG、华纳),飞乐、太和麦田等国内唱片公司,移动梦网下收入排名前列的掌上灵通、腾讯、新浪、TOM在线等SP,湖南卫视、ChinaV、光线、央视等娱乐传媒,共27家与无线音乐相关的企业核心高层悉数参加。
      来自会场的消息称,此次研讨会的重点是无线音乐的未来发展,但采取的方式却并不是集体研讨,而是中国移动集团增值业务部负责人同这些企业核心高层之间的单独谈话。某参与该会议的唱片公司老总对记者透露,20日安排谈话的大都是唱片公司等CP;21日谈话继续进行,安排的多数是SP企业。
      
      储备3G增值服务
      据20日安排了单独“召见”的某国内唱片公司总经理分析,“中国移动希望通过此次会议解决‘中央音乐平台’和‘12530音乐门户’的内容问题”。
      “中央音乐平台”是中国移动打造的一个音乐集成平台,通过该平台可以将最新的音乐通过无线网络迅速传送到用户终端,使用户能够通过手机获得最新的音乐、排行榜歌曲,该平台还为中国移动下属品牌“中国无线音乐排行榜”提供支持。“12530音乐门户”则是提供音乐彩铃、订制彩铃、点歌等多种与音乐相关服务的网站。二者最初皆由四川移动搭建。
      据上述唱片公司总经理称,中国移动单独召见唱片企业大致谈了五方面的内容:其一,唱片公司能否将其拥有版权的音乐直接同中国移动签约(中国移动并非要求是独家授权);其二,中国移动希望唱片公司签约之后能够接受五五分成的比例;其三,唱片公司每年能够提供多少首音乐给中国移动;其四,唱片公司旗下有多少艺人,每年能有多少新人;其五,向唱片公司请教如何进行网络音乐的营销。
      “由于中国移动邀请的企业性质不完全相同,因此同传媒和SP所谈的内容可能与唱片公司的内容有所差异,但是离不开无线音乐的内容和营销。”他称。
      有分析人士表示,中国移动目前是国内最大的无线传输通道,提前圈定内容不排除是为3G时代的增值业务竞争做准备。
      事实上,中国移动已经越来越重视增值服务业务的发展。从2005年开始,中国移动陆续调整了同SP合作的分成比例,由原来的固定15:85的分成比例划分为三等;同时,中国移动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在四川全力打造无线音乐价值链,并准备在四川建立“无线音乐基地”,并通过建立“中央音乐平台”和“12530音乐门户”,自主掌控中国无线音乐市场;2006年3月,中国移动启动“彩铃唱作先锋大赛”,以“12530音乐门户”为主要平台,直接介入无线音乐业务。
      
      SP积弊
      从调整分成比例到要求唱片公司直接同中国移动签约,中国移动在音乐产业链上越来越收短。
      此前,这一生态链条的模式是中国移动提供传输通道和收费渠道,SP提供服务,唱片公司等CP制作内容,由消费者支付买单。中国移动同取得SP牌照的服务提供商进行分成,中国移动占小部分;而SP要同CP分成,比例5:5不等。
      这一生态链在移动梦网诞生的时候就开始形成,并且在2000年中国网络泡沫破灭之后,直接拯救了中国的互联网产业。从2003年信息产业部严管SP之后一段时间内,中国短信服务市场急剧下降,此后产业逐步过渡到2.5G服务,并利用无线音乐使得这一产业再度繁荣,同时无线音乐的兴盛成为被盗版逼上倒闭边缘的唱片公司的救星。
      一位从事无线版权服务代理的中介机构人士告诉记者,这条生态链上的问题在于,移动运营商按照音乐的下载量与SP分成结算,而SP在同唱片公司等CP结算的时候则虚报下载量,为此SP同唱片公司之间并不完全信任。
      据称,就是因为对SP所提供的下载量数据的不信任,国际四大唱片公司通常要求SP交纳保底费,“这也是国际四大唱片公司的许多音乐产品并没有在SP上销售的原因”。
      据上述唱片公司总经理分析,“一旦唱片公司同中国移动直接签约,意味着以无线音乐为主要收入来源的SP将面临较大的竞争压力。”
      上述版权代理人士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一首歌曲铃声下载,收费3元,中国移动按照25%的比例,分掉0.75元;剩余的2.25元SP与唱片公司分成,唱片公司最多只能得到1.2元的收入。但是,如果直接同中移动签约并按照5:5分成,唱片公司可以拿到1.5元,“唱片公司肯定希望赚更多的钱”。
      “对我们来说早有预料。”A8音乐集团COO黄次南表示,A8此前成立了原创音乐联盟,力图自己打造音乐内容。与A8相似的还有TOM在线和华友世纪,TOM的“玩乐吧”以网友的原创音乐为主,如今已经成为TOM90%的无线收入中重要的来源;而华友世纪则在2005年接连收购了飞乐唱片和华谊兄弟音乐,并签约超女张靓颖,以此解决音乐的内容来源问题。
      “未来的SP将不得不自己降格成为CP。”一参会的SP人士坦承,“但是SP还有存在的价值。”他并没有具体说明这个存在价值的体现方式。
      
      版权保护优势
      与SP们的悲观失望相比,唱片公司则表现平和。
      “我们很欢迎这样的合作方式。”唱片公司摩登天空总经理沈黎辉对记者表示。摩登天空并没有参加中国移动的此次会议。沈认为,唱片公司以前在提供无线音乐时需要同SP合作,实质上是多了一个中间环节。“这同唱片传统渠道的发行相同,一级一级的代理商使得最终利润受到影响。”
      参与该次会议的环球音乐移动部亚太区总经理梁康妮对记者表示,“我们认为存在一些不同的合作模式是合理的,从整个无线音乐的产业链来看,各个产业链的节点都应该首先做好自己的事情。”在梁看来,唱片公司同中国移动的直接合作,并不一定会放弃同SP正常合作。
      另一方面,唱片公司普遍认为,中国移动在承担起保护无线音乐知识产权的问题上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沈黎辉表示,以前唱片公司的音乐在交给SP之后,就会出现网络盗版或者剽窃,这部分的损失表现在唱片在传统渠道中的滞销。华友飞乐唱片公司总经理钟雄兵曾经在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表示,在线音乐盗版所带来的损失是其收益的9倍。
      “我们从不怀疑中国移动在保护知识产权上的执行力。”四大国际唱片企业之一的环球音乐的梁康妮说。梁认为,环球针对无线音乐的销售仍将采取既有的销售模式。据悉四大唱片公司销售唱片时候要收取高额的保底费,这被SP认为是无线音乐市场增长的最大障碍。
      据与会的人士介绍,参会的很多唱片公司对于该政策都抱观望态度:一方面对移动减少中间环节、保护音乐版权的态度表示欢迎;另一方面却对移动是否有能力、会否尽全力推广自己的音乐表示怀疑。
      事实上,在去年调整同SP的分成比例之后,中移动已经开始介入无线音乐的推广。

    23 February

    谈论手机媒体的商业模式

     

    引用

    手机媒体的商业模式
    今天有新朋友和我聊手机媒体,谈了一些商业上的想法。之前也曾经采访过某手机媒体运营商的老板,但一直没写成文章。因为不涉及到具体的商业机密,不妨在这里把采访的内容整理出来,与有意做手机媒体的朋友共同探讨。不过为了避嫌,该公司以A公司代替,人物以Y代替。
     
    A公司的商业模式总结下来,有以下几个关键点:
     
    第一:他们的阅读平台是基于智能手机的,首先要有足够的智能手机用户。据Y自己表示,中国现在有2000万智能手机用户,而且年增长率可以达到200%,今年的增长率至少也有100%。还有很多水货的智能手机用户没有算,而且现在智能手机的价格比较低,象NOKIA3230可能只有2000多。所以对用户的增长比较乐观,不过Y没有透露现在A公司到底有多少用户,呵呵,商业机密。
     
    第二:做手机多媒体需要点技术含量,还是有点门槛。因为智能手机有不同的操作系统:NOKIA的QD(好象是Symbian操作系统)、Smartphone、Linux、Palm,要做一个跨操作系统的阅读平台,技术上要求还是比较高。所以也不是所有人都能模仿。当然,肯定会有人跟进来做,现在A公司就希望通过先发优势,先把用户抓住,建立稳定的用户群。
     
    第三:内容创新。一方面是整合一些传统媒体的内容资源,另一方面可以整合媒体之外的一些内容来源,比若说KESO的BLOG。A公司拿到这些内容之后必须转换成手机用户的阅读形式。比方说把某些特色栏目从整本杂志里抽出来,做成单独的产品。这样的产品表现形式可以有很多,中间可以掺杂图片、链接、广告。
     
    第四:分发形式。据Y说,有网站分发和手机分发两种形式。
     
    第五:赢利模式。软件也就是手机阅读平台是免费的。赢利点一是就部分内容对用户收费,二是广告。可能还有其他的,比方说来自移动运营商的分成,Y对此语焉不详。目前,A公司对赢利和收费的考虑才是刚刚开始,主要重心还是推广普及他们的平台,培养用户群。
     
    第六:合作。Y透露,华为在惠州有个3G实验局,把他们的这个系统拿过来做3G的测试。他本人对3G则非常期待,觉得3G搞成以后对手机多媒体业务会有非常大的促进。A公司和运营商也进行合作,智能手机用户的消费力一般都比较强,会带动运营商中高端市场的数据业务。此外,为了培养用户,和手机销售商也有合作,让卖手机的代理商在他们卖的手机里装上A公司的平台软件,作为代理商的卖点之一。
     
    总之,他们之所以看好手机媒体,是因为这个市场“用户基础足够大,价格足够低(可能只卖1元),消费次数足够多”。
     
    我对手机媒体的总体感觉是:市场还不成熟,但前途看好;市场的爆发需要找到具有“杀伤力”的内容。今天和朋友聊天的时候说,如果手机媒体能够把反波、土豆这类网站的内容拿来合作,肯定能够吸引受众。
     
    对手机媒体感兴趣的朋友可加入讨论。
    08 February

    亚洲走在全球3G发展的前列

      经过数年缓慢的启动阶段后,亚洲第三代3G产业已走上了快速发展的道路,无论是3G手机的销量还是3G用户的ARPU值都大幅增长。 

      在整个亚洲地区,日本和韩国的3G业务普及已居世界前列。与此同时,欧美运营商还在劝说用户使用3G业务,并且收效甚微,其3G用户所占的比例仍然不足10%。 

      麦肯锡公司称,韩国与日本的运营商在推出3G等新业务方面显得更为积极,并且在3G手机的开发方面也很投入。截止到200512月底,日本9000万手机用户中,3G用户比率达47.7%。日本第二大移动运营商KDDI3G用户比例高达95%;日本第一大移动运营商NTT DoCoMo也达到了40%。韩国SK电信3G用户比率达到了40% 

      香港移动运营商和记黄埔已在英国、澳大利亚、瑞典和香港等地推出3G网络业务,该公司200510月称,其全球3G用户已超过1000万。 

      此外,新加坡、澳大利亚以及中国台湾的运营商已启动了3G业务。在新加坡,MobileOne已向3G用户提供电视连续剧业务,StarHub则推出了移动数据业务,StarHub采用的是日本DoCoMo公司的许可技术。尽管新加坡的3G用户普及率仍很低,但用户增长速度正逐步加快。 

      日本DoCoMo称,在截止到20059月的上半财年中,每户3G用户月数据费用支出达3090日元,为传统手机用户1360日元的两倍多;包括语音通话费用在内的3G用户月总支出达9070日元,高出传统用户50%。 

      目前各大运营商在3G产业发展中面临的最大难题是:如何说服传统手机用户转向3G网络。很多传统用户不但对手机价格较为敏感,而且表示只需要手机的通话及短信收发功能,因而认为3G业务中增加的新功能实为多余。另外,尽管3G网络的传输速度大大加快,但是仍有不少用户抱怨网站的图片太多,数据下载时间太长。 

    26 December

    音乐产业与增值服务

     

     

    今年的彩话业务让我认识了一些sp,了解了音乐产业的新媒体发展趋势。要说张靓颖签约华友世纪是歌手向新媒体迈进的标志,我觉得倒不一定最权威,因为A8早前就签了女子十二乐坊,替12个美女做无线业务渠道的全权代理。去年年底,A8音乐网更在全球无线首发女子十二乐坊新专辑《敦煌》,用户使用手机拨打特定号码收听专辑。

     

    对唱片业来说,技术的变革带来的更多是机会,而不是危机。数字音乐的变化涉及制作流程、发布形式和商业模式。而当前,手机音乐比在线音乐更受到唱片业的欢迎。究其原因,是中国互联网用户已经习惯了在互联网上免费获取音乐,而手机音乐提供了一条收取版税的通道。另外,中国的手机用户远远大于互联网用户,有良好的用户基础。

     

    无线音乐要取得良好的发展必须具备几个关键因素:

    l          商业模式的创新

    l          提升用户体验

    l          产业环节的完善,数字版权管理(DRM)的加强

    l          音乐资源的丰富(例:iPod+iTune模式)

     

    唱片业新旧产业链对比:

    旧:

    l          唱片公司à发行商à消费者

    l          唱片公司àSPà电信运营商à消费者

    l          唱片公司à互联网服务商à消费者下载

     

    新:

    l          唱片公司à网络在线销售à消费者

    l          唱片公司à电信运营商à消费者

    l          唱片公司à移动设备制造商à消费者

    l          唱片公司à发行商à消费者